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環境輻射監測年度報告
一、單位概況
企業名稱 |
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甘肅省白銀市稀土新村 |
法人代表 |
劉培勛 |
聯系人 |
孫信梅 |
聯系電話 |
0943-8821935 |
所屬行業 |
稀有金屬冶煉 |
地理位置 |
甘肅省白銀市靖遠縣吳家川 |
生產周期 |
連續 |
主要產品 |
稀土碳酸鹽、氧化物、氟化物、硝酸鹽、氯化物以及中重稀土氧化物等 |
委托監測的機構名稱 |
甘肅省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二、生產工藝
稀土分離加工生產線以包頭稀土精礦為原料,通過濃硫酸氧化焙燒、水浸、萃取分離、沉淀以及煅燒等工藝,將稀土礦分離加工產生稀土氧化物、稀土碳酸鹽等各種稀土產品。
類型 |
序號 |
產生工序 |
產生點位 |
治理措施 |
處理設施運行情況 |
廢氣 |
G1 |
精礦堆存 |
精礦庫 |
自然通風排放 |
|
G2 |
精礦硫酸高溫焙燒 |
焙燒回轉窯 |
由四級水噴淋及電除霧、預洗滌、胺吸收解吸脫硫及“一轉一吸”制酸處理后,由高度為35.5m的煙囪排放。 |
運行正常 |
G3 |
水浸 |
水浸廠房 |
由廠房通風系統排出廠房 |
運行正常 |
G4 |
一般固體廢物貯存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 |
自然排放 |
|
G5 |
萃取分離 |
各萃取廠房 |
由萃取槽上方的集氣罩收集后,經洗氣塔洗氣后由高度為25m的排氣筒排放 |
運行正常 |
G6 |
稀土沉淀高溫煅燒 |
沉淀煅燒廠房 |
除塵噴淋吸收處理后由高度為25m的煙囪排放 |
運行正常 |
廢水 |
W1 |
萃取分離 |
非皂化萃取廠房 |
除油中和后,進入廢水深度處理工序,處理達標后排入大沙河 |
運行正常 |
W2 |
氯化稀土皂化廢水 |
輕、中重稀土萃取廠房 |
采用“中和-芬頓氧化” 工藝預處理后,進入廢水深度處理工序,處理達標后排入大沙河 |
運行正常 |
W3 |
氯化稀土草酸沉淀 |
沉淀廠房 |
W4 |
氯化稀土碳酸氫銨沉淀 |
沉淀廠房 |
排入高濃度氨氮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回用 |
運行正常 |
固廢 |
S1 |
水浸、中和 |
水浸廠房 |
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儲存 |
分區存放,運行正常 |
S2 |
廢水預處理及深度處理 |
廢水處理系統 |
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儲存 |
三、廠(場)址輻射環境本底
公司于1969年建廠,沒有早期場址輻射環境本底數據,《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中公司廠址輻射環境現狀水平為:
3.1.氡及其子體、釷射氣濃度監測
廠區周邊居民點空氣中的氡濃度為(15.3~24.4)Bq/m3,氡子體濃度為(0.01~0.04)μJ/m3,與對照點 處于同一水平;周邊居民點及稀土老廠區廠界空氣中釷射氣濃度為(6.1~67.1)Bq/m3,基本與對照點處于同一水平。
3.2.氣溶膠中放射性水平
周邊居民點氣溶膠中的總α濃度為(0.61~1.04)mBq/m3,總β濃度為(0.75~1.41)mBq/m3,U濃度為(2.46~2.78)ng/m3,總β濃度為(15.4~19.6)ng/m3。
廠區和各尾礦庫邊界的總α濃度為(1.09~19.9)mBq/m3,總β濃度為(0.97~10.0)mBq/m3,U濃度為(1.71~12.90)ng/m3,總β濃度為(7.57~142)ng/m3。
稀土老廠區廠界鈾釷總量最高為1.49×10-4 mg/m3,1號尾礦庫場界鈾釷總量最高為8.56×10-5mg/m3,2號尾礦庫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場界鈾釷總量最高為6.31×10-5 mg/m3,均低于《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中企業邊界空氣中鈾釷總量2.50×10-3mg/m3的限值。
3.3.地表水中放射性水平
甘肅稀土廢水排放口附近和下游大沙河水中U濃度為43.3µg/L~57.5µg/L,與大沙河上游500m~5km處U濃度57.3µg/L~61.3µg/L基本處于同一水平。
3.4.地下水觀測井中放射性水平
尾液庫上游觀測井U濃度為0.086µg/L~1.5µg/L,尾液庫下游觀測井中U濃度為2.23µg/L~220µg/L,尾液庫下游觀測井與上游觀測井中Th濃度基本處于同一水平。
3.5.土壤中放射性水平
王家井土壤中238U、232Th和226Ra活度分別為36.3 Bq/kg、35.3Bq/kg和36.4Bq/kg,與對照點處于同一水平,且在甘肅省環境本底范圍內。
稀土老廠區廠界、1號尾礦庫場界、2號尾礦庫場界和一般工業固廢庫場界周邊土壤中238U濃度為(33.0~77.7) Bq/kg,232Th濃度為(37.1~174)Bq/kg ,226Ra濃度為(33.8~72.3)Bq/kg,與對照點處于同一水平。
3.6.底泥中放射性水平
排污口處及上下游底泥中238U濃度為(21.1~23.9)Bq/kg,232Th濃度為(23.9~36.2)Bq/kg,226Ra濃度為(21.1~22.7)Bq/kg。
四、監測的依據和標準
根據《甘肅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方案》(2020版)要求,依據以下標準進行監測工作:
《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61-2001)
《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范》(GB/T 14583-1993)
《環境空氣中氡的標準測量方法》(GB/T 14582-1993)
《環境樣品中微量鈾的分析方法》(HJ 840-2017)
《土壤、巖石等樣品中鈾的測定》(激光熒光法)(EJ/T 550-2000)
《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譜分析方法》(GB/T 11743-2013)
《高純鍺γ能譜分析通用方法》(GB/T 11713-2015)
《水中釙-210的分析方法》(HJ 813-2016)
《水中鐳的α放射性核素的測定》(GB 11218-1989)
《水中總α放射性測定—厚源法》(EJ/T 1045-1998)
《水中總β放射性測定—蒸發法》(EJ/T 900-1994)
五、質量保證
委托輻射環境監測單位:甘肅省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具法定數據的資質,CMA資質證書編號[172812050436],有效期至2023年2月14日,且建立和形成了較完善的組織管理體系,并嚴格按照CMA、CNAS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運行。環境監測質量保證主要內容如下:
5.1質量保證組織機構
依照甘肅省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內部質量保證體制要求,確保職責分明,任務明確。
5.2監測人員素質
項目負責人由具有較強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擔任。各監測分析崗位的技術人員均已通過生態環境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上崗考核合格后,取得其頒發的上崗證,否則不能出具數據。參與此項目工作的技術人員經過相應技術規范的培訓。
5.3監測儀器和方法
本次輻射環境監測工作均采用國家現行有效的監測方法或標準。計量、監測儀器都有合格證書并按國家質量管理體系的規定進行刻度或檢定,并在使用前均認真地進行了儀器的自檢,以保證監測結果的準確與可靠。
5.4現場監測的質量控制
(1)儀器設備經短期可靠性、長期穩定性檢驗,若相對偏差大于15%,則判定儀器出現問題,需要更換設備;
(2)每個點位監測數據剔除不合理數據后取均值作為該點位原始調查測量值,并依據《數值修約規則》(GB 8170-2016)和《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61-2001)中要求進行數據修約;
(3)現場監測采取內部質保,核查比例為監測點位數量的5%,核查點位由質保人員隨機抽取。
5.5采樣的質量控制
(1)保證采樣器和樣品容器的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2)采用衛星定位儀測量各采樣點位的經緯度,在指定的地點采樣。采集足夠的樣品量,即除保證分析測定用量外,還應當有足夠的余量,以備平行樣的測量;
(3)樣品按照樣品編碼進行標識,及時真實填寫采樣記錄和樣品標簽,并簽名。樣品標簽應字跡清楚,不得涂改,不得與樣品分開,并與實物相符;
(4)送樣人和運輸人員對照送樣單認真清點樣品,檢查樣品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樣品送達實驗室后,根據送樣單和樣品標簽認真清點樣品,送樣人員還應提交采樣和樣品預處理記錄。
5.6實驗室分析測量的質量控制
(1)分析測量儀器的質量控制
用于采樣和分析的儀器設備,按照國家計量法的要求進行檢定后在有效期內使用。儀器、采樣器和樣品容器應經常維護,保持清潔,防止交叉污染,儀器維修后應重新檢定合格方可使用。
(2)樣品分析的過程控制
應根據國家鑒定規程定期對測量儀器進行檢定,當測量系統發生某些可能影響工作參數的改變,作了某些調整或長期閑置后,必須進行檢定。
對于γ譜儀等低水平放射性測量儀器,每年進行一次χ2檢驗,以檢查其本底計數或長壽命檢驗源的計數是否滿足泊松分布;每月測量一次本底和探測效率或檢驗源的計數率,繪制本底和效率質控圖。如發現測量儀器的性能發生變化,應查明原因,對儀器狀態進行調整,進行檢定或校準后重新繪制質控圖。
(3)實驗室間的質量控制
質量保證組抽檢10%-20%樣品進行分析,外部質保樣品的分析結果相對偏差控制在30%以內算合格,對外部質保樣品,合格率要求達到≥80%。
5.7數據處理的質量控制
(1)監測數據的檢查
測量之后及時處理所測數據,發現數據異常時,應及時查找原因,確保測量值的準確性。實驗室監測設置一名審核員,對原始數據進行一級審核,審核通過后,由質保組開展二級審核。
數據的有效位數和誤差表達方式符合有關誤差理論的規定。
(2)數據復審
在數據處理中,必須選擇合適的統計技術,對計算方法和計算結果進行復審。復審由二人獨立地進行計算,由未參加計算的人員進行核算,審核無誤后由審核人簽字。
(3)數據保存
所有的監測記錄均由甘肅省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辦公室對本次測量數據妥善保管。
六、輻射環境監測
6.1監測方案
6.1.1環境條件
監測時的環境條件,應符合行業標準及儀器的使用環境條件,在測量記錄表中注明環境溫度、相對濕度及天氣狀況。
6.1.2監測儀器
測量儀器工作性能應滿足測量要求,儀器應在檢定或校準期之內。
6.1.3監測點位及頻次
(1)地表γ環境
監測因子:γ輻射劑量率;
監測點位:廠辦公樓前、生活區招待所、王家井、1號庫庫區、2號庫庫區、3號尾液庫庫壩、原料庫、精礦庫、成品庫、固體廢物貯存場覆土、固廢貯存場廢渣、水浸渣運輸道路。廠區周圍4個方向100m、500m、1000m、2000m、3000m。
對照點:南川村。
監測頻次:一次/半年。
(2)固體中放射性活度
監測因子:伽馬核素(238U、232Th、226Ra、40K);
取樣地點:1號庫、2號尾礦庫覆土、3號庫上下游、王家井、生活區招待所花園、原料庫、精礦庫、成品庫、總排口外土壤;總排口大沙河上游500m處底泥、總排口大沙河下游1000m處底泥。廠區周圍4個方向500m范圍內各一處。
對照點:南川村。
取樣頻次:一次/年。
(3)水樣中放射性活度
監測因子:總α、總β、釷、鈾、226Ra;取樣地點:招待所生活用水、王家井散戶生活用水、3號尾液庫廢水、大沙河下游1000m水、大沙河上游500m水、新建廢水總排口、1號庫上下游觀測井、2號庫貯存場截滲壩滲濾液、2號庫上下游觀測井、3號庫上下游觀測井,廠區上游觀測井(11#井、8#井、南川村)、各車間排放口。
取樣頻次:一次/季。
(4)氣溶膠放射性
監測因子:釷、鈾
監測點位:生活區招待所(對照點)、硫酸高溫焙燒尾氣;企業下風向邊界處(廠區西南廠界處);
監測頻次:一次/半年。
(5)氡濃度監測
監測因子:氡濃度及其子體
取樣地點:生活區招待所院內、204車間、201車間、2號尾礦庫覆土、固體廢物貯存場覆土、固體廢物貯存場;廠區、企業下風向邊界處(廠區西南廠界處);王家井散戶。
對照點:南川村。
取樣頻次:一次/半年。
廢渣放射性
監測因子:U、232Th、226Ra、210Po;
取樣地點:2號尾礦庫廢渣、3號庫廢渣、固廢貯存場廢渣。
取樣頻次:一次/半年。
監測方案說明:公司每年對全公司開展輻射環境質量監測,與2019年監測方案相比,今年監測方案的確定,基于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該成稿于今年10月份初。公司依據《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環境輻射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附件一中表2,完善了監測方案,并于今年10月底開展了公司輻射環境質量監測。鑒于監測方案確定時間晚,部分監測頻次不能滿足《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環境輻射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中附件一和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要求的頻次。2021年,公司將嚴格按照要求修訂輻射環境監測方案,并依此開展監測。特此說明。
6.2流出物監測結果
6.2.1 液態流出物
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廢水總排口釷鈾總量監測結果 |
時間 |
釷鈾總量(mg/L) |
1月份 |
0.0004 |
2月份 |
0.00047 |
3月份 |
0.00082 |
4月份 |
0.00079 |
5月份 |
0.00039 |
6月份 |
0.00059 |
7月份 |
0.00058 |
8月份 |
0.00077 |
9月份 |
0.00067 |
10月份 |
0.00069 |
11月份 |
0.00050 |
12月份 |
0.00045 |
6.2.2液態流出物
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氣溶膠中釷鈾總量監測結果 |
時間 |
釷鈾總量(ng/m3) |
焙燒爐尾氣 |
廠界東方向 |
廠界西方向 |
廠界南方向 |
廠界北方向 |
一季度 |
10.2 |
3.36 |
2.69 |
13.9 |
1.38 |
二季度 |
40.4 |
2.29 |
8.80 |
5.85 |
12.3 |
三季度 |
15.2 |
2.76 |
3.52 |
1.73 |
4.67 |
四季度 |
28.6 |
4.59 |
2.62 |
3.27 |
5.53 |
6.3流出物監測結果分析
根據《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氣載流出物和液態流出物的排放限值見下表。
表 氣載流出物和液態流出物排放限值
序號 |
污染物種類 |
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 |
1 |
氣載流出物 |
釷、鈾總量:0.1mg/m3 |
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 |
釷、鈾總量:0.0025mg/m3 |
廠界 |
2 |
液態流出物 |
釷、鈾總量:0.1mg/L |
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 |
公司氣載流出物和液態流出物的排放均滿足《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七、輻射環境監測
輻射環境監測方案與流出物監測方案一致且同時進行。公司每年對全公司開展輻射環境質量監測,與2019年監測方案相比,今年監測方案確定基于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該成稿于今年10月初。
7.1輻射環境監測結果如下:
表2-1 X、γ輻射劑量率監測結果1)(nSv/h)
點位 |
測量時間 |
測值范圍 |
監測結果 |
1號庫覆土 |
2020.10.28 |
85.1~90.3 |
87.8±2.0 |
2號庫覆土 |
2020.10.28 |
91.6~95.6 |
93.5±1.5 |
2號庫上游(1#) |
2020.10.28 |
63.7~66.1 |
65.3±0.82 |
3號庫尾液庫上游(5#) |
2020.10.28 |
80.6~90.8 |
83.3±3.6 |
3號庫尾液庫庫壩 |
2020.10.28 |
36.7~43.8 |
40.8±2.8 |
3號庫尾液庫壩下 |
2020.10.28 |
82.2~86.9 |
84.6±1.7 |
固體廢物貯存場水浸渣堆場 |
2020.10.28 |
4190~4440 |
4310±83 |
固體廢物貯存場中和浸渣堆場 |
2020.10.28 |
36.2~40.7 |
37.3±1.5 |
水浸渣、中和渣運輸道路 |
2020.10.28 |
102~243 |
128±32 |
原料庫 |
2020.10.28 |
2080~2300 |
2200±79 |
成品庫口 |
2020.10.28 |
61.6~64.3 |
63.0±0.80 |
廠辦公樓前 |
2020.10.28 |
66.2~72.8 |
69.1±3.0 |
生活區招待所 |
2020.10.28 |
69.5~71.6 |
70.7±0.72 |
北100m |
2020.10.28 |
99.0~109 |
103±4 |
南50m |
2020.10.28 |
87.7~93.7 |
90.4±1.8 |
東100m |
2020.10.28 |
143~159 |
150±5 |
東200m |
2020.10.28 |
134~139 |
137±1 |
西100m |
2020.10.28 |
32.7~40.2 |
37.6±3.1 |
西500m |
2020.10.28 |
68.5~75.3 |
73.0±2.6 |
西1000m |
2020.10.28 |
73.5~80.9 |
77.4±2.8 |
西2000m |
2020.10.28 |
53.6~71.2 |
59.9±7.2 |
西3000m |
2020.10.28 |
43.2~59.5 |
53.3±5.9 |
王家井 |
2020.10.28 |
109~116 |
113±2 |
南川村(對照點) |
2020.10.28 |
101~105 |
103±1 |
注:1)監測結果未扣除宇宙射線響應值。
表2-2 固體(廢渣)樣品放射性活度濃度監測結果2)(Bq/kg•干)
監測對象 |
監測點位 |
采樣時間 |
U-238 |
Th-232 |
Ra-226 |
K-40 |
土壤 |
1號庫覆土 |
2020.10.28 |
<33.2 |
51.3 |
40.0 |
570 |
2號庫覆土 |
2020.10.28 |
21.1 |
23.0 |
16.9 |
525 |
3號庫上游土壤 |
2020.10.28 |
37.4 |
37.0 |
29.5 |
543 |
3號庫下游土壤 |
2020.10.28 |
<29.6 |
38.9 |
31.3 |
531 |
原料庫(精礦庫) |
2020.10.28 |
14.5 |
5352 |
10.4 |
<2.15 |
成品庫外土壤 |
2020.10.28 |
31.4 |
53.1 |
34.4 |
593 |
總排口外土壤 |
2020.10.28 |
<28.6 |
39.2 |
24.9 |
461 |
總排口外土壤 |
<28.8 |
39.7 |
25.1 |
460 |
生活區招待所 |
2020.10.28 |
<34.4 |
46.0 |
33.7 |
593 |
王家井 |
2020.10.28 |
16.7 |
28.3 |
21.1 |
496 |
廠區東 |
2020.10.28 |
33.2 |
77.4 |
38.3 |
572 |
廠區東平行 |
28.8 |
74.2 |
36.7 |
570 |
廠區南 |
2020.10.28 |
29.1 |
32.7 |
25.8 |
570 |
廠區西 |
2020.10.28 |
<39.5 |
64.9 |
35.4 |
550 |
廠區北 |
2020.10.28 |
45.1 |
50.5 |
39.7 |
543 |
底泥 |
總排口大沙河上游500m |
2020.10.28 |
<26.4 |
19.5 |
25.2 |
207 |
總排口大沙河下游1000m |
2020.10.28 |
22.8 |
22.8 |
19.8 |
147 |
對照點 |
南川村 |
2020.10.28 |
31.0 |
38.7 |
35.8 |
586 |
監測對象 |
監測點位 |
采樣時間 |
U(μg/g) |
Th-232 |
Ra-226 |
P0-210 |
廢渣 |
水浸渣 |
2020.10.28 |
4.48 |
11147 |
226 |
163 |
中和渣 |
2020.10.28 |
<0.300 |
24.8 |
6.03 |
11.4 |
3號庫廢渣 |
2020.10.28 |
0.672 |
11.3 |
31.0 |
34.9 |
注:2)未檢出項目按“<探測下限值”填報。
表2-3 水體放射性活度濃度監測結果3)
監測對象 |
采樣點位 |
采樣時間 |
U(ug/L) |
Th(ug/L) |
Ra-226(mBq/L) |
總α放射性
(Bq/L) |
總β放射性
(Bq/L) |
地下水 |
3號庫上游觀測井5# |
2020.10.28 |
0.750 |
0.467 |
55.3 |
0.247 |
0.150 |
3號庫下游觀測井(sw6) |
2020.10.28 |
106 |
0.425 |
44.4 |
2.25 |
2.62 |
3號庫下游觀測井(sw11) |
2020.10.28 |
180 |
1.55 |
8.24 |
3.48 |
2.77 |
3號庫下游觀測井(sw23) |
2020.10.28 |
137 |
0.593 |
40.0 |
4.11 |
2.92 |
廠區上游11# |
2020.10.28 |
29.9 |
0.802 |
9.96 |
0.695 |
<0.558 |
廠區下游12# |
2020.10.28 |
45.0 |
1.18 |
17.3 |
1.26 |
2.75 |
地表水 |
總排口大沙河上游500m |
2020.10.28 |
63.0 |
0.304 |
15.5 |
1.15 |
0.989 |
總排口大沙河下游1000m |
2020.10.28 |
43.3 |
0.170 |
40.9 |
1.10 |
<0.609 |
廢水 |
2號庫滲濾液 |
2020.10.28 |
220 |
36.2 |
68.5 |
5.31 |
<2.12 |
3號庫廢水 |
2020.10.28 |
135 |
646 |
1271 |
37.0 |
32.8 |
總排口廢水 |
2020.10.28 |
3.50 |
0.509 |
86.9 |
2.53 |
<3.60 |
草酸體系中和后廢水 |
2020.10.28 |
22.8 |
0.400 |
340 |
2.28 |
<1.51 |
硫酸體系中和后廢水 |
2020.10.28 |
5.00 |
2.97 |
116 |
13.3 |
<7.05 |
飲用水 |
生活區招待生活用水 |
2020.10.28 |
2.55 |
0.0445 |
2.26 |
0.0936 |
0.116 |
王家井散戶生活用水 |
2020.10.28 |
2.40 |
0.122 |
6.70 |
0.103 |
0.112 |
對照點 |
南川村 |
2020.10.28 |
0.930 |
<0.036 |
26.9 |
0.0482 |
0.161 |
注:3)未檢出項目按“<探測下限值”填報。
表2-4 氣溶膠放射性活度濃度監測結果
監測點位 |
采樣起止時間 |
Th
(ng/m3) |
U
(ng/m3) |
硫酸高溫焙燒尾氣 |
2020.10.31 |
27.4 |
1.23 |
廠界西南邊界 |
2020.10.29 |
0.988 |
1.63 |
生活區招待所 |
2020.10.31 |
1.25 |
0.767 |
表2-5 空氣中氡濃度監測結果
位置 |
點位描述 |
測量時間 |
Rn-222(Bq/m3) |
廠(工)區
|
204車間 |
2020.10.30 |
45.4 |
201車間 |
2020.10.30 |
40.5 |
1號庫覆土 |
2020.10.30 |
30.9 |
2號庫覆土 |
2020.10.30 |
25.3 |
固體廢物貯存場 |
2020.10.30 |
54.8 |
西南廠界處 |
2020.10.31 |
21.8 |
廠區外圍 |
生活區招待所 |
2020.10.31 |
14.0 |
王家井 |
2020.10.31 |
22.7 |
對照點 |
南川村 |
2020.10.31 |
26.3 |
序號 |
點位描述 |
樣品編號 |
放射性核素比活度 |
U(ug/L) |
Th(ug/L) |
總α(Bq/L) |
總β(Bq/L) |
1 |
2號庫1號井 |
一季度 |
63.0 |
<0.1 |
0.996 |
<0.855 |
二季度 |
58.7 |
/ |
/ |
/ |
三季度 |
/ |
/ |
/ |
/ |
四季度 |
/ |
/ |
/ |
/ |
2 |
3 號庫5號井 |
一季度 |
1.44 |
0.60 |
0.671 |
0.657 |
二季度 |
0.770 |
0.384 |
0.174 |
0.576 |
三季度 |
0.28 |
0.664 |
<0.079 |
0.734 |
四季度 |
1.50 |
0.467 |
0.247 |
0.150 |
3 |
3 號庫7號井 |
一季度 |
7.93 |
2.11 |
10.5 |
3.16 |
二季度 |
23.5 |
0.509 |
7.00 |
<1.835 |
三季度 |
2.00 |
0.936 |
3.85 |
<2.16 |
四季度 |
/ |
/ |
/ |
/ |
其中2號庫1號井三、四季度干涸,3號庫7號井四季度干涸。
7.3輻射環境監測結果分析
(1)γ輻射劑量率水平
本年度γ輻射劑量率水平見表2-1,范圍值為(37.3~150)nSv/h,與對照點南川村103nSv/h為同一水平,與公司2019年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和《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中現狀水平一致。
(2)固體中放射性水平:土壤中放射性水平:其中U-238為(16.7~33.2)Bq/kg•干,Th-232為(23.0~73.4)Bq/kg•干,Ra-226為(16.9~40.0)Bq/kg•干,K-40為(147~572)Bq/kg•干,對照點南川村為U-238為31.0Bq/kg•干,Th-232為38.7Bq/kg•干,Ra-226為35.8Bq/kg•干,K-40為586Bq/kg•干,為同一水平。與《中國環境天然放射性水平》(1995年)為同一水平。
大沙河底泥中放射性水平U-238濃度為(2.64~22.8)Bq/kg,Th-232濃度為(19.5~22.8)Bq/kg,Ra-226濃度為(19.8~25.2)Bq/kg,與公司2019年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和《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中現狀水平一致。
監測結果顯示原料及廢渣中Th-232含量較高,廢渣轉移至廢渣庫集中存放。
(3)地表水中放射性水平:大沙河上游500m與大沙河下游1000m為同一水平,與2019年公司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及《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中現狀水平一致,無變化。
(4)地下水中放射性水平
廠區上游U 29.9μg/L,Th 0.802μg/L,Ra-226 9.96mBq/L,總α 0.695mBq/L,總β 0.0558mBq/L(按照探測下限十分之一進行統計),廠區下游U 45.0μg/L,Th 1.18μg/L,Ra-226 17.3mBq/L,總α 1.26Bq/L,總β 2.75Bq/L,與《中國環境天然放射性水平》(1995年)U (1.19~44.40)μg/L,Th (0.04~0.36)μg/L,Ra-226 (2.8~52.8)mBq/L基本為同一水平。
尾液庫上游觀測井U濃度為(0.28~1.5)µg/L,尾液庫下游觀測井中U濃度為2.00µg/L~180µg/L,與公司2019年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及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中歷史數據一致,無變化。
(5)氣溶膠中放射性水平
西南邊界處Th為0.988ng/m3,U為1.63ng/m3,與生活區招待所中Th 1.25ng/m3、U 0.767ng/m3為同一水平,與公司2019年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和《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中結果為同一水平。
(6)空氣中氡濃度
廠區中氡濃度為(21.8~45.4)Bq/m3,廠招待所氡濃度為14Bq/m3,王家井散戶氡濃度為22.7Bq/m3,與對照點南川村26.3Bq/m3為同一水平,與公司2019年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和《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現狀水平一致。
八、結論
公司2020年度流出物監測結果和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與公司2019年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和《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給出結果吻合,未發生變化。
存在問題:部分監測頻次不能滿足《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環境輻射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中附件一和公司輻射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要求的頻次。
解決辦法:2021年將按照《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環境輻射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要求,認真整改監測方案,并嚴格落實。
九、附件
1、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輻射環境監測報告;
2、2020年1季度水、氣輻射監測報告;
3、2020年2季度水、氣輻射監測報告;
4、2020年3季度水、氣輻射監測報告;
5、2020年4季度水、氣輻射監測報告;
6、環境輻射監測信息公示截圖
甘肅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